威海市环翠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如何申请?这些社会救助政策你了解多少?

导读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扶危济困、...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11月3日,环翠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社会救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环翠区目前救助类政策标准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打造了“威救你·环环助”品牌。特别是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等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极大地提高了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目前,全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53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45元;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86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35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7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38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64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0元,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16元,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儿童每人每月92元。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815元,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94元。

救助类政策申请环节

环翠区目前有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救助事项。其中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镇村干部、村(居)民政协理员代为提出申请。对其他救助事项,可由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工作人员、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向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城乡低保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根据家庭情况不同分为收入型和支出型,其中:收入型困难家庭,是指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对具有我区户籍或者持有我区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或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支出型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镇街提出申请。

截至今年10月,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744人、特困供养377人、各类困境儿童58人,有 3010名重度残疾人、507 名困难残疾人正在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1806.49万元,实现了应救尽救、应助尽助。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区有关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以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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